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省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信息工作,推动信息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情况传递、正确决策、科学管理、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,依据基金会章程,结合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工作职责
第一条 信息工作由基金会理事长领导,秘书长负责,募资部统筹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。
第二条 各部室负责本部门信息的采集、筛选、加工、传递和归档;募资部负责各部门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上报、发布和存档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三条 各部室要明确专人为信息员,从事具体信息工作。
第二章 报送内容
第四条 动态信息。包括基金会每天发生的值得关注的捐赠、资助、会议、接待、调研等重大事件、重要工作等。
第五条 工作信息。包括理事会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的
贯彻执行情况;秘书处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部署、进展、完成情况、存在问题;党建信息等。
第六条 公开信息。包括政策法规、通知公告、年度工作要点、年度工作报告、年度审计报告、年度工作总结、捐赠公示等。
第三章 报送方式
第七条 网络发布。对于基金会重要新闻、活动、会议、通知、公告、制度、年度报告等内容,及时编写稿件并由秘书长审批,经理事长签发后在基金会官网和新媒体平台上公开发布。
第八条 报送有关领导或单位。对于动态信息、工作信息、公开信息等,及时形成规范的书面材料,报送至有关领导和单位。
第四章 报送程序
第九条 各部室对报送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、编辑,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报理事长审批。
第十条 经理事长签批后的信息材料,由募资部负责在基金会网络渠道发布,根据需要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。
第五章 报送原则
第十一条 重要性原则。基金会信息应体现基金会工作的重要性、前瞻性、全局性,兼顾教育与慈善属性。
第十二条 时效性原则。重要新闻、活动、会议等事件应在结束后2天内完成报送;重要政策、通知、公告应在签发后当日完成报送。
第十三条 准确性原则。实事求是,尊重客观,符合实际,文字表述准确无误,用词严谨、分析恰当、数字精确;尽量做到图文并茂、内容丰富。
第十四条 安全性原则。通过网络渠道对外发布的信息,要严格审核,确保信息安全,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部分应打码处理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